索 引 号:
MB1A1119X/2024-00010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标  题:
​ 济医保处字〔2024〕2号
济医保处字〔2024〕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市承留卫生院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 医保处字2024〕 2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造成损失金额1.5倍罚款,共计肆仟贰佰零伍元捌角贰分(4205.82元)。

违法事实:济源市承留卫生院2021年71日-1231日期间部分住院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限制性药品,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2803.88。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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