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市承留卫生院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 医保处字〔2024〕 2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造成损失金额1.5倍罚款,共计肆仟贰佰零伍元捌角贰分(4205.82元)。
违法事实:济源市承留卫生院在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部分住院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限制性药品,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2803.88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