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1119X/2024-00035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标  题:
​ 济医保处字〔2024〕14号
济医保处字〔2024〕1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医保处字〔2024〕14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共计人民币陆佰肆拾壹元玖角玖分(641.99元)。

违法事实:济源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在202211日-2022年1231日期间超标准收取床位费、限制支付3401物理治疗项目,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641.99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项、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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