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医保处字〔2025〕3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共计壹仟叁佰贰拾玖元叁角捌分(1329.38元)
违法事实:济源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1329.38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