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市轵城卫生院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医保处字〔2025〕23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共计柒仟零捌拾叁元陆角玖分(7083.69元)。
违法事实:济源市轵城卫生院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7083.69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