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高××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医保处字〔2025〕27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
一、暂停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6个月;
二、处骗取医保基金金额3倍罚款,共计捌仟柒佰叁拾伍元壹角整(8735.10元)。
违法事实:高××冒名使用翟××的医疗保障凭证住院,并进行医保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911.70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