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1119X/2024-00016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省医疗保障局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依法有效化解矛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2023年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6次,安排部署了法治能力提升培训、权责清单梳理和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等工作。二是早谋划、早安排。将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年度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明确了法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三是高标准配合完成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及时学习传达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清单、制定工作台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指标报送任务。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重要内容,局党组成员带头学,党员干部全员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集体学法10余次。三是结合医保局主题教育第二期读书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重新梳理调整并公布医疗保障权责清单33项,确保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程序,2023年新备案规范性文件12件、补录2019—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四是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审查2023年增量政策性文件12件,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文件。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处罚等工作充分征求并尊重法律顾问意见,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

(四)强化学习培训,促进法治队伍能力提升

一是加强法治培训。开展两期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邀请省医保局、示范区司法局专家就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进行专题授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能力。二是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全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测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专题考试5场,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岗位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申办注销行政执法证、监督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示。二是常态化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印制《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宣传手册,在日常普法和监管工作中开展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违法案例、违法风险警示,有效帮助定点医药机构防范违法风险。三是落实轻微违法免予处罚。公布从轻、减轻、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符合免予处罚情形的定点医药机构采取引导、示范、提示等方式,使定点医药机构及时认识错误、改正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3家医院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四是积极推行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和联系员制度。确定济源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济源大参林心连心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中心店为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定期上门走访、邀请联系员参与满意度调查、征集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更加规范高效。五是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覆盖群众40余万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12家,拒付或追回医保基金343.72万元,移交涉嫌欺诈骗保案件1起,曝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5起,对6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医院行政处罚12.24万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结果,追回医保基金16457.8元和逾期加处罚款16457.8元。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医保政策、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财务预决算等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二是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治途径优先,保障合理合法诉求,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稳妥做好信访工作,2023年度圆满处理群众信访450余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效能

一是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梳理69项政务服务事项、41项高频事项,统一印发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方便群众查阅。推行“综合柜员制”,同步设置“自助服务专区”,实现23项基础医保业务自助可办。二是推进经办服务下沉。设立12个镇级医保服务站、5个市直医疗机构就医办、531个村级医保服务点,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级医保机构全覆盖格局。三是持续优化医疗保障营商环境。建立常态化走访座谈和定期联系制度,2023年走访市场主体、定点医药机构1923个,开展政策宣讲30余场,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100余条,通过及时解决问题,有效提升了医疗保障营商环境满意度。

(八)扎实推进普法宣传

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年深入村(社区)、两定机构、分包路段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政策宣传,全年开展现场活动30余场,制作宣传展板50余个,印发彩页、宣传海报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

二、取得的成绩和荣誉

2023年,我们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取得了一些荣誉和成绩。一是选报案例“证明变承诺 方便群众办理意外伤害报销业务”被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二是在首届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工作队伍比武活动中,被授予首届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工作队伍比武活动优秀单位,2名执法人员被评为“十佳执法能手”。三是办理的济源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超标准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被评为河南省医疗保障系统2023年度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四是在河南省医疗保障系统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评价中取得优秀等次,全省排名第四。五是作为唯一一家省辖市级单位被省医保局向省司法厅推荐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行政执法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医保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医疗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匮乏,执法监管力量有待充实。

(二)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有待创新。普法形式相对单一,缺乏趣味性、互动性,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基层群众的医保政策法规宣讲还需常态化推进。

(三)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仍需加强。日常行政执法中没有很好将行政调解、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仍有差距。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教育。继续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干部集中学习会议会前学法工作,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丰富医保法治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宣传实效,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二)强化职能建设。严把新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及时备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目录管理,坚持集体决策,进一步提升决策公信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主动加强与省医保局和示范区司法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医疗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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