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1119X/2021-0005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标  题:
​ 济源新冠核酸检测价格下调!12月10日起执行
济源新冠核酸检测价格下调!12月10日起执行

为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2月10日起,将再次降低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调整之后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

降低至30元/人次

(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用);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

降低至10元/人次

根据规定,相关项目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和疾控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服务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
此外,《通知》中还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电话:0391-6639958

地址: 济源示范区第二行政区6号楼3楼 备案号: 豫ICP备2022019899号-1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90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