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1119X/2026-00038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1日
标  题:
​ 5月1日起济源医疗救助起付标准调整
5月1日起济源医疗救助起付标准调整

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济管办〔2022〕15号)有关规定,以及已公布的2025年济源示范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8元,从5月1日起对济源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等进行调整。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济源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确定(2026年标准为3926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济源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确定(2026年标准为9815元),倾斜救助起付标准按济源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确定(2026年标准为19629元)。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标准也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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