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1119X/2025-00106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刘燕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和政府补贴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宣传形式

您们提出的创新宣传方式、融入健康义诊等建议,与我们的工作方向是一致的。2024年为营造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浓厚氛围,共推居民医保征缴“加速度”,我局立足基层实际,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以“接地气”的内容、形式和场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探索“政策宣传+”模式。一是“政策宣传+文艺汇演”,围绕居民医保参保好处,能得到那些实惠等内容,组织编排《基本医保政策好》《拉着老伴交医保》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小品节目,深入社区、村(居)开展汇演。二是“政策宣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健康义诊、有奖问答、发放礼品等活动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教育。三是“政策宣传+短视频”,动员医疗机构、媒体、网络名人等编制医保宣传短视频在抖音、微信等发布,累计制作13个形象生动的短视频,吸引近10万人次的阅读量。

从目前情况看,随着全民医保的推进和宣传活动的深入,广大群众参保自觉性得以提升,但是在全民参保,全民懂“保”的宣传上还有差距,这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二、关于对重点人群针对性宣传

您们提出的向重点人群针对性宣传等建议,与我们的工作方向是一致的。2024年局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基层,全程参与16个镇(街道)的征缴动员会,深入细致开展督导和政策宣传。坚持走村入户,为群众算好居民医保“经济账”,切实做到“宣传零距离,政策送上门”。在重点人群方面,一是突出抓好困难人群、学龄前儿童、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依托镇街道、村居,广泛开展“找人、动员”工作,做到不差一户、不落一人。二是聚焦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实际需求,提供医保政策宣传解读、费用报销协助等贴心服务,指导和帮助群众操作居民医保缴费缴纳等医保业务。三是针对外出务工人员,通过参保倒计时、参保倡议书、一封信等,宣传提醒缴费时间、缴费标准、报销政策。

2025年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周周送宣传宣讲活动周周进村送服务、周周进企送政策、周周进院送保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政策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将最新的以及群众关心的医保政策和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惠民政策真正成为群众手中的“明白卡”、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三、关于加大补贴力度

居民医保从建立之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并进行年度动态调整。2013年至2024年,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67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400元。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402元、省财政补助80.4元,市财政补助187.6元。总的看,财政补贴占年度筹资的63%左右,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的主要来源。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群的参保缴费负担,国家建立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和特困人员、监测户等困难群众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帮助其参加居民医保。目前,我市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家庭成员给予90元的定额资助。

您们的建议贴近实际,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提出的创新宣传形式、针对重点人群宣传,加大财政补贴等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借鉴价值。今后我们将高度重视、持续关注,积极听取多方面意见,采取合理化的建议,加强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宣传,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切实保障好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们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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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0391-6625656

联系人:李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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