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娥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供应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医保基金兑付不及时问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由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直接拨付,拨付方式为月度结算、年度清算,月度结算标准为医院发生医保资金的95%,未拨付的5%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在年终根据履行协议情况、评价结果,按规定清算后返还。按照协议约定和相关规定,每月5日前医院发起医疗费月结算申请,医保部门自医院医保费申报成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拨付。目前我们基本上在20个工作日完成拨付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对医疗健康集团(医共体)进行拨付,每月初已将当月的医保资金拨付给医疗健康集团。为避免拖欠村卫生室医保资金,医保中心在对医疗健康集团拨付资金中预留村卫生室医保资金,村卫生室医保费发生额的95%(5%服务质量保证金年底考核清算拨付)由医保中心直接支付,村医在每月5日月结算对账后,20个工作日完成拨付工作。
(二)关于药物重点监控制度下的“一刀切”问题。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让医保总额预付制度、药物重点监控制度等回归制度的初心,杜绝“一刀切”的行为。目前,门诊发生的统筹报销费用据实对医院结算支付;住院医疗费是区域总额预算,济源范围只有一个总额,没有对具体用药和医院使用量进行指标和量化。
(三)关于用药目录问题。我局执行统一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参保人员均可享受医保报销,除了个别药品对医院使用级别和处方医生级别有限制外,其他均没有对医疗机构的进行限制。
二、存在问题原因
(一)关于村卫生室等基层服务单位药物不全的原因分析。一是基层村卫生室医疗水平参差不齐,受医疗条件和村医的技术水平所限,所采购的药品数量和种类会有所不同,满足不了群众的需求;二是村医采购药品的资金由村医支付,村医为了不长期占用资金,对一些不常用的药品或其不常开的药品不进行备货。三是村医怕药品超期形成亏损,备药品种会相对较少。
(二)关于定点医院药物不全的原因分析。一是与医院专业专科设置和医生的使用习惯有关系,医生长期不开的药品,医院渐渐就不再进药。二是医院存在不想积压资金,部分不常用的药品就不备用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一是将继续加快推进即时结算工作,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垫付压力。二是积极配合医共体改革,推动医共体分级诊疗的制度的落实,保障基层就医。三是加大贯彻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供应和购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力度,打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下沉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基层群众用上更多质优价宜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感谢您们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5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0391-6639918
联系人: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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