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职工:
为进一步实施更加积极的生育保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2〕20号)要求,我局拟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众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jyybjdybzk@126.com,联系电话:662565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附件:《关于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