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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医保局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论述及《条例》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1-05-11 来源: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5月7日,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论述及《条例》座谈会,示范区管委会副秘书长卢新江参加并讲话,示范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卢新永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解读了《条例》主要内容,讨论了《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就《条例》的有效实施提三点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定点医药机构的工作职责。二是强化制度意识,依靠制度的约束不断规范医疗行为。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公平透明的医疗保障环境。

会议强调,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支撑医疗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其安全与否决定着医保制度能否健康持续发展,更直接影响到全民医疗保障权益能否得到充分有效的落实。并对此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把握学习贯彻《条例》的意义;二是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三是加强宣传,营造维护基金的浓厚氛围;四是抓好落实,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五是建立机制,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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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电话:0391-6635656
地址:济源示范区第二行政区6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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