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1 来源:
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医保处字[2022]第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
一、将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壹万陆仟肆佰伍拾柒元捌角(16457.8元)退回居民或职工医疗保障基金专用账户,其中居民医疗保障基金7913.81元,职工医疗保障基金8543.99元;
二、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共计壹万陆仟肆佰伍拾柒元捌角(16457.8元)。
违法事实: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在2021年5月1日-6月30日期间部分住院病人在治疗过程中超限制用药、重复收费,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16457.8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