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滚动专栏 > 打击欺诈骗保专栏

济医保处字〔2024〕17号

发布日期:2024-05-16 来源:医疗保障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市人民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医保处字〔2024〕17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佰零肆万叁仟壹佰伍拾玖元柒角叁分(1043159.73元)。

违法事实:济源市人民医院2021年5月-2022年12月期间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分解住院、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1043159.73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相关附件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电话:0391-6635656
地址:济源示范区第二行政区6号楼3楼

举报投诉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90号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邮箱:jydjqzpb@163.com
豫ICP备2022019899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