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滚动专栏 > 打击欺诈骗保专栏

济医保处字〔2025〕2号

发布日期:2025-03-12 来源:医疗保障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济民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医保处字〔2025〕2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共计5582.33元(伍仟伍佰捌拾贰元叁角叁分)。   

违法事实:济源济民医院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为部分住院患者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5582.33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          


相关附件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电话:0391-6635656
地址:济源示范区第二行政区6号楼3楼

举报投诉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90号
打击欺诈骗保举报邮箱:jydjqzpb@163.com
豫ICP备2022019899号-1
网站标识码:41900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