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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8-11 来源: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2114日至23日,示范区党工委第巡察组对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48日,示范区党工委第巡察组向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医保局党组对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反馈会后,医保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示范区医保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和督导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卢新永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是主要责任人。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所有反馈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与责任领导一起研究商讨如何制定标本兼治的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对认领问题亲自督办、深入推进。29个反馈问题中10个由党组书记牵头负责,6个由局长牵头负责,带头示范,压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压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跟踪督导,确保实效。接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分别组织召开了1次问题分配认领会,2次整改方案讨论会和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反馈问题逐项研究拟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对整改台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和全面整改。责任领导定期汇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标本兼治,全面提升。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措施具体可行、不虚不高、立足治标、着眼治本,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体制机制原因,找病灶、挖病根、强监管、堵漏洞,力争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提高的行动。确保把整改和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结合起来,既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共有3方面10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5个。通整改共完善制度17项,开展专项治理2次。共转办信访事项1件,已办结。

二、从严从细,扎扎实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 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缺乏深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详定学习计划,从学习内容、时间、质量等方面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做了详细规定;形式上采取自学、邀请市委副教授授课、分享交流、观看视频等方式;同时定时对学习成效进行督导检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修养,确保了学习成效。二是坚持党组的头雁作用,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采取轮流领学、定期研讨、实践调研等方式深入学习加强思想建设。三是采取调研研讨,邀请人大、政协、两定机构、新闻媒体等各方代表,深入探讨谋划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医保工作相结合;结合实际和反馈意见拟定示范区《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十四五”规划。推动解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缺乏深度”问题。

2.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通过全面调研、建立周报告月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台账管理等方式积极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目前已完成DRG三轮分组,拟于8月底模拟运行。二是通过深入乡村、大型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印制发放宣传单,在《济源晨报》、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在银行、医保服务大厅、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现场引导,完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把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纳入“两定”机构基础考核内容等方式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截止目前在全省电子医保凭证应用推广工作中,济源示范区综合排名第三,在2021315日至2021630日激活增长率对比中,济源示范区排名第四。三是通过强加基层平台建设、推进经办业务下沉、加强经办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加强慢性病规范管理,通过困难群众慢性病专项治理,全面排除梳理病卡不符、信息不符等问题,确保了每个困难群众慢性病卡真实、无遗漏。五是通过网上宣传、发放宣传单,依托村医、扶贫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基层力量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扎实落实医保扶贫工作。着力解决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3. 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有薄弱环节,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薄弱环节管理,体制上积极沟通申请成立稽核中心充实监管力量;工作机制上建立月例会制度、常态化运行分析工作机制、日常监管分包责任制、基金监管人才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基金管理。二是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培训提高监管能力、执法水平,加大以案促改教育力度、加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力度,统筹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解决医保基金统筹不到位、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树的不牢,“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方面

1. 针对“惠民政策宣传与群众需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政策前积极做好听证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政策符合实际,符合民意;政策执行前,做好充分的宣传、解释、动员工作,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确保群众理解、支持;政策执行中及时收集群众意见,解决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加强对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开展“百县千乡万村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医保惠民政策宣传和为群众服务到位。

2. 针对“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按要求落实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与卫健委、财政局沟通,协调解决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村卫生室的配送问题,目前已协调九州通公司开展相关集采药品的配送工作,使广大群众在村卫生室就能购买到便宜的药品。三是通过加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增强“两定机构”的法治意识,通过联合公安局、卫健委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监管人员到“两定机构”现场督导、对违规违约案件进行公开曝光等方式加强对“两定机构”的指导监督,增强医药机构规范管理、主动控费的意识。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审计人员、医学专家等相关人员为医保基金义务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举报属实的举报群众给予经济奖励。着力解决“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力度不够”的问题。

3. 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对转诊转院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完善转诊转院制度,修订了服务协议中相关条款,使其更加合理规范。二是拟定伤残军人医疗保障补充办法,积极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沟通协调争取合理解决残疾军人的医保待遇问题。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4. 针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所述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经查虽未违规,但确实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已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加强外出报批、招标采购等规章制度学习,完善合同签订和招标采购审批流程,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地执行。着力解决“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三)关于组织建设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 针对“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会议记录,具体详细地记录研究事项加强对二级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二级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规定》,建立对二级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同时督促医保中心完善班子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建立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形成了“三重一大”事项上报制度;加强班子内部经常性沟通,健全和落实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流、沟通协调机制,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上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按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通过完善阵地建设,加强纪律建设,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党内组织生活,从软硬件一并着手推进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党建为引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将实事分为项目实事和具体实事两大类,已办结项目实事2件,具体实事42件。着力解决“履行党建责任工作职责不扎实”问题。

2. 针对“二级机构管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两定机构进行监管,严格规范监管流程、申诉认定程序,申诉认定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需经中心班子研究决定。二是修订完善医药机构准入标准和程序,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评估、公示。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加强申请认定资料受理和流转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并按规定及时入档。四是加强对医保中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的督导检查,确保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应上会尽上会。着力解决“二级机构管理不严谨”问题。

3. 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2次)和医保系统大会(1次)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度3项,明确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党组与各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全面排查廉政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特别是加强对财务开支和基金监管岗位的监控;严格财务开支审批手续,做到层层把关;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坚持廉政风险点导向,强化日常检查考核,每季度对廉政风险点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制定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廉政风险责任制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检查考核。五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观看廉政教育电影、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等方式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五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重要节点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通过早提醒、早预防,严防“节日病”发生;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报告有关事项,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三、巩固成效,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经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广大党员干部也在巡察整改期间经受了一场深刻的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并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示范区医保事业健康发展。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针对整改已完成,但事项复杂需多方协调的难点问题,像退役军人待遇问题、卫生所药品配送等问题,我们会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力争彻底解决问题。针对已完成整改的内部事项,像作风问题、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责任履行不扎实等问题,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像“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等要抓长抓常、抓严抓实,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从与医保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长期贯彻执行着眼,真正把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到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保质保量完成。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既强化“改”的举措,又探索“立”的机制 ,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长效机制。一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对制度的梳理,及时查漏补缺;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事情,认真学习取经,探索建立;持续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督促各科室、下属单位狠抓制度落实,形成合力,同频共振,把各项法规制度执行到位,推动各项制度真正落地见效;坚持不懈抓好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严格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提高法规制度的制约力,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三)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一是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落实好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头脑;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查改问题的长效机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继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支部“头雁”和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对各党支部学习活动的督导检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抓好落实;强化监督责任,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廉政约谈提醒活动,推进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切实把问题苗头和倾向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执行力建设。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示范区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增强保障能力、加强基金监管、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全面规范服务、全面提升能力水平纳入工作计划,聚焦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的保障能力、医保经办的服务能力,着力推动人民满意机关建设,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为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6635656,邮政信箱:济源示范区第二行政区6号楼304房间,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jysfqylbzj@163.com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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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电话:0391-6635656
地址:济源示范区第二行政区6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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