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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增13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0项纳入医保支付

发布日期:2021-07-21 来源:

7月20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支持中医诊疗技术的传承、创新和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原建设和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河南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确定部分新增和修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增和修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36项,其中,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3项(10项纳入医保支付),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3项,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据悉,长期以来,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数量偏少、价格偏低的问题在我省不同程度存在。针对这些问题,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开展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专项审核,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新增和修订。 

《通知》显示,本次13个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对“皮内针治疗”等11个A类项目确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医保支付类别和省直职工医保首付比例;“铍针”等2个B类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试行价格。本次123个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对“四肢关节错缝术”等119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对“平衡火罐”等4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取消。 

郑州人民医院南部院区中医科主任张志军表示,此次新增的这些项目,如“皮内针治疗”“砭石治疗”“铍针”“酒火疗法”等都是疗效确切、临床应用较广的中医项目,其中10个项目纳入医保支付也将大大减轻老百姓的就医成本。 

“此次调整也结合医保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容易套用、滥用的项目进行修订和规范,堵塞医保管理漏洞。”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现行部分针灸类项目是按穴位、部位计费,容易造成多选穴、多扎针等过度医疗问题,此次将计价单位修订为“次”,引导医务人员辨证施治、合理诊疗。 

针对部分地区仍执行自行制定的医保支付限制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省级医保部门统一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各级医保部门不得对中医、康复等项目自行设定项目数量和服务次数的支付限制。 

近年来,河南省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中积极支持中医药服务。2019年12月,我省已提高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等30个项目价格,并明确中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门诊诊察费在同级别医务人员基础上加收2元。同时,先后新增了“小儿疾病推拿”“经络收放疗法”“中药膏摩”等中医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火龙灸”“归元灸”“太极阴阳罐法”等中医治未病项目。 

据介绍,此次新增和修订后,我省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增至2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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