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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 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开展“学《条例》 树新风”专题活动

发布日期:2023-03-06 来源:医疗保障局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示范区文明办工作安排,根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3月3日,示范区医疗保障组织开展“学《条例》 树新风”专题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理念、养成文明习惯、营造文明风尚。


一 开展“学《条例》

倡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局机关和医保中心的志愿者前往泰宏天安小区,向过往群众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居民健康知识》、《和烟瘾做个了断》、《反对浪费 崇尚节约》倡议书、《济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宣传彩页,普及健康生活知识和最新医保政策,使群众能够“明条例、知政策”,倡导群众自觉践行诚实守信、垃圾分类、遵守交通秩序等文明行为,努力做文明新风的宣传者、引领者、践行者。

同时,向群众宣传《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高发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帮助群众预防违法风险,提高防控意识,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并向妇女讲解新《妇女权益保障法》亮点、《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深了妇女对结婚生育、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诸多方面的理解,提高了妇女自身保护的意识。

随后,志愿者们积极开展打扫公共环境卫生等志愿服务活动,并引导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



二 开展“学《条例》

促新风”专题学习



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养成文明习惯,倡树文明新风。



三 营造“学习宣传《条例》

倡树文明新风”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栏、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摘录《条例》“金句”,突出《条例》重点内容,大张旗鼓开展《条例》宣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民知晓、全民认同、全民践行,营造了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让文明行为在学习中传播,在实践中落地生根,让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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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电话:0391-6635656
地址:济源示范区第二行政区6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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