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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曝光典型案例(9例)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医疗保障局

一、郑州市参保人陶某骗保案

2022年4月,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在与公安部门大数据比对分析中发现,外伤病人陶某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经调查核实,陶某受伤存在第三方责任,不属于基本医保报销范畴,陶某住院治疗期间谎称外伤系不慎跌倒所致,骗取医保基金6323.1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陶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6月,当地检察院认定陶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对陶某不予起诉。目前,骗取的医保基金6323.14元已全部追回。

二、洛阳市偃师区参保人张某骗保案

2021年4月,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线索检查发现,参保人张某因在工地受伤故意隐瞒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事实,将住院治疗费用进行医保报销,骗取医保基金24544.8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张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骗取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检察机关鉴于当事人在一审前退还违法所得,认罪悔过,对张某不予起诉。

三、平顶山市宝丰县参保人张某骗保案

20219月,宝丰县医疗保障局对医保外伤病历进行日常稽核。经核实,发现宝丰县参保人张某在提交报销材料时故意隐瞒其受伤经过和责任方,进行了医保报销,涉嫌骗取医保基金8666.51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许张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8666.51元;2、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宝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目前,骗取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四、安阳市滑县参保人李某昌骗保案

2021年11月,安阳市滑县医疗保障局、公安局对外伤报销数据与工伤纠纷鉴定数据比对时,发现滑县参保人李某昌涉嫌违法违规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涉及骗取医保基金1083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被告人李某昌退回医保基金10834元;2、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滑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昌、张某之妻)犯诈骗罪,各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目前,骗取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五、新乡市红旗区参保人孙某某、韩某某骗保案

2021年5月,新乡市医疗保障局检查发现,参保人孙某某、韩某某故意隐瞒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事实,将住院治疗费用进行医保报销,骗取医保基金28055.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孙某某、韩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8055.9元;2、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当地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期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韩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目前,骗取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六、许昌市长葛市参保人尹某某骗保案

2021年10月,长葛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举报线索检查发现,参保人尹某某受伤存在第三方责任人,不属于基本医保报销范畴,通过编造受伤经过,提供虚假《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承诺书》,骗取医保基金8459.3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尹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长葛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目前,骗取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七、三门峡市义马市参保人张某民骗保案

2022年4月,义马市医疗保障局与义马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发现张某民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经核实,张某民发生交通事故,虚构自己受伤原因,隐瞒已由第三方责任人赔偿事实,骗取医保基金17277.8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7277.86元;2、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骗取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检察机关鉴于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等,对张某民不予起诉。

八、南阳市南召县参保人赵某某骗保案

2020年4月,南召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线索检查发现,参保人赵某某在工作时被砸伤,医疗费用有第三方责任人赔偿,治疗后仍然经过医保报销,骗取医保基金78354.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78354.8;2、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骗取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赵某某于移送公安机关后死亡。

九、济源示范区参保人李某某骗保案

2021年7月,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在对城乡居民异地报销复查审核时发现,李某某故意隐瞒意外伤害,委托亲戚到医保窗口进行报销,骗取医保基金38867.8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李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38867.89元;2、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2年4月,济源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目前,骗取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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