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12 来源:医疗保障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医保处字[2023]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
一、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共计伍仟零贰拾捌元零伍分(5028.05元)。
违法事实:济源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在2021年5月1日-12月31日期间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5028.05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