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10 来源:医疗保障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同青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医保处字〔2024〕11号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标准,罚款人民币17361.78元(大写:壹万柒仟叁佰陆拾壹元柒角捌分)。
违法事实:济源同青医院在2021年7月-2022年12月期间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11574.52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