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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医保处字〔2024〕11号

发布日期:2024-04-10 来源:医疗保障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同青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济医保处字〔2024〕11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5倍标准,罚款人民币17361.78元(大写:壹万柒仟叁佰陆拾壹元柒角捌分)。

违法事实:济源同青医院在20217-2022年12月期间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11574.52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济源市医疗保障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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