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10 来源:医疗保障局
局属各科室、医保中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豫政〔2019〕22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2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创新医疗保障监管方式,规范医疗保障执法行为,特制定《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度)》,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度)
2024年7月1日
附件
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