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4-16 来源:医疗保障局
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拟开办医药机构的投资者:
您好!
长期以来,示范区医保部门始终以保障参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核心,现已建成遍及城乡、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网络,可有效满足参保人员正常、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然而,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持续增加、服务供给能力有所提升的同时,也出现了医保医药机构资源数量过剩、增长过快、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服务不规范等日益突出的问题。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3号)明确规定各统筹区要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本统筹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2025年以来,针对各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快速增长、基金安全运行形势严峻的情况,国家医保局、河南省医保局均要求各地市尽快出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以促进布局更加优化,结构更加科学,医保基金支付效能更可持续。目前,济源示范区正稳步推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在示范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完成前暂停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医保定点、地址变更、增设科室、增设执业地点或分支机构等业务申请。
在此,温馨提醒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拟开办医药机构的投资者:在开办医药机构及现有定点医药机构变更地址、增设科室、增设执业地点或分支机构前,请充分了解示范区各区域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情况和布局现状,理性评估运营前景和发展方向,实现机构发展与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的有效衔接。您可通过“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官方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感谢您对示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