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1119X/2021-0001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5日
标  题:
​ 《济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济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我局联合示范区卫健委印发了《济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出台《专家管理办法》的背景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医疗服务、规范就医行为、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杠杆。2020年4月,济源获批我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以下简称DRG)付费试点城市,DRG支付方式改革被列入2020年全市重点改革试点项目。DRG支付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复杂工程,需要专业技术力量的支撑,需要充分发挥本地医疗机构专家作用,以专业、客观、独立、公正的态度深层次参与DRG病组点数法付费工作,为DRG付费试点改革提供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持,因此医保局决定建立济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库。

二、专家评审及文件起草过程

2020年6月份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济源示范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库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明确推荐专家的条件及上报要求。7月汇总首批上报人员244人。8—9月对专家从事专业进行了细化完善,补充了手术室和儿童康复专科人员,与卫健委共同对专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候选103名。10月再次增加口腔、康复、护理、肛肠、放疗、医保、行政等科室人员,各医疗机构共上报推荐专家268名。12月医保局和卫健委联合召开专家评审推荐会,邀请人民医院、二院、中医院、卫校、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精神卫生服务中心7家医院医保、医政科负责人参加,对专家人选进行了首轮评审推荐,2021年1月,再次对专家人选进行评审推荐,最终确定入选专家99名。1月22日—28日在济源政府网站公示。

《专家管理办法》起草工作与专家的评审推荐工作同时进行。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讨论入选专家应符合的条件、应履行的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纪律、管理模式等问题,形成初步意见,起草了《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书面征求了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各方面无意见后形成了《济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全文共11条,主要对入选专家的条件、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纪律、管理模式、任期等内容作了规定。现就《专家管理办法》的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1.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纳入济源示范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库管理,服务医疗保障工作,为医保政策制定和DRG付费改革提供相关咨询、评审、鉴定、检查、调研等工作,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首批入选专家共计99名,已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主要来源于DRG试点医疗机构临床、医技、药剂、护理、医保、医政、信息、财务和病案等科室。

3.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5年。聘期内在示范区医保局指导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承担的评审论证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及时提前告知活动组织者。专家的新聘、续聘、退出、解聘等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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