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对2014年以来医疗保障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济管医保办〔2025〕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医疗保障政策实施的重要依据。随着国家医保制度改革深化和法律法规更新,部分文件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适用期已过或被新文件替代等情况。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此次清理旨在确保政策体系的合法性、协调性和时效性,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二、清理范围与标准
1. 清理范围: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57件)。
2. 清理标准:
继续有效:现行有效且符合法律法规及改革要求的文件(47件);
废止:适用期已过、被新文件替代或与现行政策冲突的文件(10件)。
三、清理结果主要内容
(一)继续有效文件(47件)
涵盖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基金监管等领域(目录见附件1),均符合现行规定。
示例:《济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济人社〔2017〕6号);《济源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试行)》(济管医保〔2019〕8号)。
(二)废止文件(10件)
废止原因:
1. 适用期届满(如《济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济人社〔2013〕6号);
2. 内容被新文件替代(如《济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济管医保〔2019〕6号)。
四、政策影响与执行要求
1. 对公众的影响。废止文件自2025年6月10日起不再执行,参保人员待遇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如门诊慢性病、生育保险等政策不受影响。
2. 对医疗机构的要求。需及时更新政策依据,确保医保结算、药品集采等业务符合最新规定。
五、新旧政策衔接
1. 替代文件说明:废止文件中注明替代关系的,按新文件执行。例如:原DRG付费细则(济管医保办〔2021〕24号)被2023年修订版(济管医保办〔2023〕31号)替代。
2. 过渡期安排:无过渡期,废止文件即日失效。
附件:
1.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47件)
2.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
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7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济人社医疗〔2014〕9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充规定的通知 |
2 | 济人社医疗〔2016〕1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
3 | 济人社〔2017〕6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 |
4 | 济人社〔2017〕8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和待遇标准》的通知 |
5 | 济人社〔2017〕24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
6 | 济人社办〔2017〕7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7 | 济人社〔2018〕15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 |
8 | 济人社〔2018〕16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
9 | 济人社〔2018〕32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相关政策的通知 |
10 | 济人社〔2018〕56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11 | 济人社〔2018〕59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济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12 | 济人社办〔2018〕2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
13 | 济人社办〔2018〕38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精神障碍患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
14 | 济人社办〔2018〕84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的通知 |
15 | 济人社〔2019〕12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0岁以上参保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 |
16 | 济人社办〔2019〕9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我市严重精神障碍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 |
17 | 济人社办〔2019〕10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重特大疾病部分医疗保障病种医保限额标准的通知 |
18 | 济人社办〔2019〕11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物理治疗与康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19 | 济人社办〔2019〕20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0—6岁残疾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 | 济人社办〔2019〕35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济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
21 | 济人社办〔2019〕37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肺结核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 |
22 | 济管医保〔2019〕6号 | 济源示范区医保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济源示范区卫健委 关于印发《济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3 | 济管医保〔2019〕7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济源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 |
24 | 济管医保〔2019〕8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济源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济源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25 | 济管医保〔2020〕5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医保基金预付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26 | 济管医保〔2020〕36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济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7 | 济管医保〔2020〕38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济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济源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28 | 济管医保〔2021〕2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济源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和重特大疾病用药管理的通知 |
29 | 济管医保办〔2021〕7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30 | 济管医保办〔2021〕23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理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
31 | 济管医保办〔2021〕30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 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32 | 济管医保办〔2022〕1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供应和购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33 | 济管医保办〔2022〕4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 |
34 | 济管医保办〔2022〕16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济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济人社〔2013〕6号)的通知 |
35 | 济管医保办〔2023〕2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互联网首诊”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36 | 济管医保办〔2023〕3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关于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 |
37 | 济管医保办〔2023〕4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 |
38 | 济管医保〔2023〕1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39 | 济管医保办〔2023〕31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济源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付费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
40 | 济管医保办〔2023〕38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中医日间病房医保支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41 | 济管医保办〔2023〕37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
42 | 济管医保办〔2023〕40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43 | 济管医保办〔2024〕2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 |
44 | 济管医保办〔2024〕22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
45 | 济管医保办〔2024〕26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 |
46 | 济管医保办〔2024〕28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 |
47 | 济管医保办〔2024〕29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 |
附件2
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0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废止理由 |
1 | 济人社办〔2018〕37号 |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困难群众门诊重症慢性病相关政策的通知 | 适用期已过 |
2 | 济管医保〔2019〕1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文、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有替代性文件 |
3 | 济管医保〔2020〕37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完善济源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使用的通知 | 有替代性文件 |
4 | 济管医保〔2021〕1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建立“济祥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 适用期已过 |
5 | 济管医保办〔2021〕17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适用期已过 |
6 | 济管医保办〔2021〕24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济源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付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有替代性文件 |
7 | 济管医保办〔2021〕40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 | 适用期已过 |
8 | 济管医保办〔2023〕10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 适用期已过 |
9 | 济管医保办〔2023〕15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济源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 | 适用期已过 |
10 | 济管医保办〔2023〕41号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 | 适用期已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