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7号)精神,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济管医保办〔2025〕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调整“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项目计价单位、价格和计价说明。
二、调整后的相关项目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格。
三、示范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溯。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