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7号)要求,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现就开展第六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项目计价单位、价格和计价说明(见附件)。
二、调整后的相关项目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格。
三、示范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溯。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示范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尽快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数据,及时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附件:济源示范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第六批)
2025年10月14日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