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
为科学合理配置医保定点医药服务机构资源,规范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管理,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医保〔2025〕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济源示范区实际,现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保定点医药服务机构资源优化配置实施方案(2026—2028年)》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
为科学合理配置医保定点医药服务机构资源,规范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管理,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医保〔2025〕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济源示范区实际,现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保定点医药服务机构资源优化配置实施方案(2026—2028年)》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
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