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MB1A1119X/2022-00076
有 效 性:
废止
发文机关:
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济管医保办〔2022〕16号
标  题:
关于废止《济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济人社〔2013〕6号)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5-08
发布日期:
2022-05-17
关于废止《济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济人社〔2013〕6号)的通知

济源市城镇职工: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5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济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济人社〔2013〕6号),废止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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