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女职工,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和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我们起草了《关于优化济源示范区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众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jyybjdybzk@126.com,联系电话:662565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因时间紧急,征求时间缩短为10天。)